乔志峰:交警离岗扶老人,可“奖惩并行” [mr *_{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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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文江:该文从社会热议的话题入手,用一分为二的方法,和“法治”(规则)的视角阐明观点,认为“功是功过是过”,有功则赏、有过必罚,天经地义,只要稍微懂一点辩证法,或者稍微懂一点法治观念的人,都不会有什么异议,这种化繁为简的分析方法对于客观公正地解答复杂问题很有帮助。 0^;9-f
但是,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,光有法治观念、规则意识还不够,具体到操作层面,以及当事人的利害关系,恐怕往往就不是这么简单了。比如作者主张“奖惩并行”:对其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分,同时对其救人的善举予以褒奖。处分很简单,当事人的单位已经给他记过了,大家都知道,在我们中国,凡是受到过处分的人,往往会列入“一票否决”的范围,从制度上来说,他可能在一段时间内,至少是一年内没有评先评优的资格,那么入党、职称、职务、工资晋升恐怕也不会再考虑他了;从观念上讲,所谓“一日为魔终生为魔”,“记过”这个处分并不轻。在我们国家,往往那些高大全的人物,一旦犯过错,受过处分,就很难再被世人认可,是无论做多少好事都难以弥补回来的。 Tn/cc7]|I
所以,像当事人叶某某这种情况,在被记过的情况之下,在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下,恐怕也就再也没有机会受到什么褒奖了。 {2$\a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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